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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医药学院生物医药研究院门禁管理办法
2023-04-13 08:43  生物医药研究院

为加强生物医药研究院安全管理,生物医药研究院已在科教楼6-15层安装门禁系统。为科学、规范、高效使用门禁系统,特制定本办法。

一、 门禁管理

门禁系统由生物医药研究院负责管理维护,门禁卡发放、授权、挂失、补办、退卡等事项由大型仪器共享平台办公室813门禁管理人员具体执行(联系电话:0719-8891759)。

二、 发卡对象及相关权限

为给大家创造一个安全、整洁、有序的科研氛围,对门禁卡的发卡对象及相关权限规定如下:

1. 湖北医药学院正式聘用的须在研究院各科研平台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或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相应享有所在研究平台的大门禁权限及本平台内公共实验室的小门禁权限;对其他楼层公共实验室或研究院内部共享设备实验室的门禁权限须申请并经其科研平台负责人批准后获得。

2. 湖北医药学院正式聘用的在研究院各科研平台从事科研工作的不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以下人员,湖北医药学院就读的研究生以及持湖北医药学院导师及导师所在相应学院所开具证明的联合培养的研究生,相应享有所在研究平台的大门禁权限及本平台内公共实验室的门禁权限。

3. 在研究院各科研平台从事科研活动的湖北医药学院本科生享有所在研究平台的大门禁权限。

4. 校外人员需有研究院各科研平台从事科研工作的博士或副高级职称以上人员做担保或相应二级学院出具的证明,经生物医药研究院批准后方能申请门禁卡,同时门禁卡的权限依照上述要求(1、2、3)参照执行;

5. 在生物医药研究院工作的保洁人员可享有所负责相应保洁楼层的大门禁权限。

三、 发卡流程

符合发卡条件的人员在湖北医药学院生物医药研究院官方网站(http://swyy.hbmu.edu.cn/)的下载中心下载打印生物医药研究院安全责任承诺书和门禁授权申请表。仔细阅读后填写相关信息,学生依次交由导师、所在研究平台负责人签字;教职工直接交由所在研究平台负责人签字,将申请表和安全责任承诺书交至科教楼813存档。

四、 门禁卡使用须知

1. 门禁卡请妥善保管,如在使用期间不慎遗失,需及时到科教楼813办公室(联系电话:0719-8891759)办理挂失手续;否则,如因他人冒用该卡而造成研究院损失,原持卡者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相应损失。

2. 门禁卡使用期限为:学术型研究生的门禁卡使用期限为三年、专业型研究生的门禁卡使用期限为两年、教职工的门禁卡使用期限为五年、保洁人员的门禁卡使用期限为一年;到期后酌情续发。同时门禁卡不得转借他人,如有违反,立即收回门禁卡,但研究组内为使用仪器设备而暂借门禁卡进出相应实验室的行为除外。

3. 持卡者进出相应研究平台和实验室,务必随手关门(不准戴手套操作),一旦发现有未关门现象,将以门禁卡刷卡记录和监控录像为依据,追究首个进(出)门未关门责任人的过失,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如累计达到5次以上,取消该人员门禁卡所有权限半年。

4. 门禁卡持有者严禁带手套去触摸所有公共领域和安全区域的物品,如门把手、计算机键盘等,第一次发现给予警告并通报所在课题组长及所在研究平台负责人,累计三次立即取消门禁卡所有权限并不得在研究院平台内从事任何工作。

5. 门禁卡因消磁等原因致不能使用者,可予以免费更换。如因个人原因致丢失或折损而无法继续使用,补办需支付工本费和押金后重新补发,补发门禁卡权限与原卡片一致。

6. 毕业办理离校手续前,必须向科教楼813办公室交回门禁卡并取消其门禁权限,否则研究院将通报学校同时取消该人员原所在课题组组长门禁卡的所有权限。

7. 校外人员来研究院联系工作的,需与研究院内相关人员联系,由相应人员接进送出;无确定联系人的,不予放行。

本办法解释权归生物医药研究院,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生物医药研究院

2018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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