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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医药研究院大型仪器设备使用须知
2023-04-13 08:43  生物医药研究院

1. 大型设备由专人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操作;部分设备若独立操作,必须接受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操作。

2. 大型设备使用采取预约登记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测试实验。操作完毕后需向相关设备负责人员报告并登记后才能离开。

3. 仪器设备使用完后送样人员必须完整如实填写使用记录,包括测试项目、机时数(或费用),并签字。

4. 不得用仪器设备的计算机做与仪器设备功能无关的工作,严格按各台仪器的操作规程操作。

5. 若仪器设备发生故障,须及时通知相关负责人,操作人员不得自行处理。

6. 研究院内各台仪器设备的说明书、有关资料均有固定保存位置,阅读完后请放回原处,勿带出室外。

7. 严禁在实验室水槽中排放腐蚀及剧毒溶液,倾倒少量无毒无害废液必须用大量水冲洗。实验结束后,注意检查各气体、水、电是否关闭,并做好实验室台面及地面的卫生。

生物医药研究院

2019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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